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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两世惨淡的男配

村长媳妇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

才想着,忽然回忆起来,刚刚似乎看到了宋秋雁的身影

“是宋秋雁给你送来的”她问道。

“嗯。”六子点点头,然后催她,“快吃快吃,一会儿就凉了。”

宋莹莹笑了一下,宋秋雁果然人不错啊,背着她娘给六子送吃的,不愧是书里面那个温柔善良的女主。

她坐下来,握着筷子在碗里挑了挑,夹出一块没骨头的鸡胸肉,塞六子嘴里“你只请我吃不请石头吃吗”

石头对他可也不错。

被塞了一嘴肉的六子,本来想说什么的,听到石头两个字,垂下眼睛,没吭声。

嚼碎咽下,他回味着口中的肉香,才道“就一碗,都不够咱俩吃的,下次喊他。”

他才不叫石头呢。

石头一来,准会又说又笑,逗莹莹开心。

最让人烦的是,石头不姓宋,他家姓刘,是宋家村少有的外姓人。这就导致了一种状况等他长大了,可以娶宋莹莹

自从那次打架事件后,不仅六子跟石头他们玩起来了,宋莹莹也跟他们熟悉起来了。并且,大家都很喜欢她。一来,她性格温柔,从来不骂人,胆子也大,跟他们玩得来;二来,她很聪明,不管是玩什么,都玩得很好,还给他们出主意。

因此,大家都很喜欢她,见她每天穿得干干净净,怕被她嫌弃,就有学有样石头娘应该感谢的根本不是他,而是宋莹莹,大家都是因为宋莹莹才变得爱干净的。

而石头因为上回宋莹莹夸他仗义,说他长大后会是大英雄,每次宋莹莹在,就各种耍宝,显示自己很厉害。宋莹莹又总是很捧场,每次都拿话夸他,石头就更喜欢她了,私下里说,他长大了就娶宋莹莹。

娶宋莹莹那他们就是两口子了两口子是要一张床上睡觉的

六子非常生气他都才只拉过莹莹的手呢

叫别人跟宋莹莹更亲密,他忍不了

因此,虽然石头对他也很好,他却不想叫他来。大不了,过几天抓了好东西,再补给他好了。

宋莹莹不知他心里想的什么。故意拿话逗他,引他分神,然后夹了肉,一块块喂给他。

等六子终于回过神时,碗里已经不剩什么肉了。

“你怎么都给我吃了”他摔了筷子,气呼呼地看着宋莹莹。

宋莹莹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桌前“小六子,你眼神不大好,谁说都给你吃了,你看这是什么”

那是一堆骨头。

“你糊弄我”六子站起来,指着那一小堆骨头道,“这不是吐出来的骨头是你用手剔的”

嘴巴吐出来的骨头,带着牙印,不像手剔的那么干净。

她把肉都喂给他了一边逗他说话,一边剔肉给他吃反应过来的六子,懊恼极了。

“呀,小六子变聪明啦”宋莹莹放下筷子,笑嘻嘻地拍巴掌,“是最近吃得饱了吗比从前聪明多了呢真棒”

她夸起人时,脸上总是带着笑,显得真情实意的。六子被她这么一夸,怒气就散了,全都变成了无奈。他跺了跺脚,因着这无奈,又气了起来“你就知道糊弄我我跟你说着肉呢你别打岔我特意叫你来吃肉,你怎么一块都不吃,全给我吃了”

她嘴上一点油星儿都没有

“这不还有一块吗”宋莹莹见他生气,笑盈盈地对他招手,叫他坐下,自己又拿起筷子,在碗里扒了扒,挑出花生米那么大的一块肉,塞进嘴里。

含着香喷喷的肉,几乎是一瞬间,宋莹莹的眼睛就眯了起来。肉啊,真好吃

六子见她这样,心里又酸又涨。

宋秋雁给他送肉来,他也只是有淡淡的感激。但宋莹莹费尽心思把肉都给他吃,他却心里发烫,感动得喉咙都哽了。

天底下再不会有人比宋莹莹待他更好了。

时光如梭。

一转眼,四年过去。

宋莹莹成了一名十四岁的少女。六子也十二岁了,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少年。

这四年中,六子每天都去村长家吃饭。他谨记着不吃亏的原则,每顿饭都吃很饱,不论村长媳妇做什么饭,他从来不挑,全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。

四年过去,他长高了,人也结实了,看起来再也不像是没人管的小可怜。

身上穿的衣裳,都是石头娘给他改的石头穿小的旧衣服。只不过,石头是个皮孩子,被他穿小的衣服,破破烂烂的,补了不少补丁。六子不嫌弃,接过来就穿。倒是宋莹莹看不过去,拿过来给他改了改设计好了,乞丐装都能穿出时尚感。

因此,虽然六子天天穿着打着大片补丁的衣裳,倒不显得可怜。反而叫村里人都觉得,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么都好看

村长倒是想给他做件新衣裳,做多了他心疼,每年做一身还是可以的。但他媳妇不同意,又哭又闹,逞尽了威风。

村长本来就心疼钱,加上六子这几年又很能吃,他自问是没亏待六子,当初宋老怀可只说了“给他一口饭吃,别饿死他就行”,对比之下,他做得很厚道了。因此,媳妇闹了几回,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。

石头娘看不过眼,不时跟人说,六子多可人疼,她一文钱好处没拿,都愿意把他当半个儿,但凡她家石头有的,她都给六子,暗讽村长媳妇不厚道。

传到村长媳妇耳朵里,却只换来一声嗤笑,她根本不往心里去,有人帮她养六子,不用她出一针一线,她高兴着呢。

这一天。

宋莹莹家的院子里来了客人。

“莹莹,收拾好没有呀,要出门啦”温温柔柔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,是宋秋雁。

两人前天约好了,今天一起进城。她要买些棉线和布,给家人做鞋袜。宋莹莹家的盐快吃完了,也要去买。因此,就约好一起去。

“来了来了”宋莹莹从屋里跑出来,一把挽住宋秋雁的胳膊,“我们走吧”

两人手挽着手就往外走。

说起来,两人成为朋友,还是一个巧合。

本来宋秋雁是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,宋莹莹是宋家村最会打扮的姑娘,属于王不见王。路上见了,也只是点下头,嘴都不张的。

然而有一回,宋莹莹从地里回来,碰到宋秋雁走在前面,臀下染了些红通通的东西。她心里想,宋秋雁是个讲究的姑娘,不至于在地头上随便坐,坐到什么红色的花花草草上了。那么这个东西,就很有可能是万恶的大姨妈了。

到家还有一段距离,给人看见了不好。大家都是女孩子,于是宋莹莹就走上前去,提醒了她。并且帮着她遮掩,一直送到她家门口。

自那之后,宋秋雁再见了她,都会跟她打招呼,时不时还找她玩。一来二去的,两人就熟了,成为了不错的朋友。

两人才出了院子,被隔壁的六子看见了,立刻站起来“你们干什么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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